為使社會各界更加全面知悉科技創新稅費優惠政策、更加便捷查詢了解政策,更加準確適用享受政策,推動政策紅利精準高效直達各類創新主體,3月12日,由財政部商科技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編寫的《我國支持科技創新主要稅費優惠政策指引》(下稱《指引》)正式公布。
《我國支持科技創新主要稅費優惠政策指引》發布。圖片截自國家稅務總局網站
《指引》按照科技創新活動環節,從創業投資、研究與試驗開發、成果轉化、重點產業發展、全產業鏈等方面對政策進行了分類,并詳細列明了每項優惠的政策類型、涉及稅種、優惠內容、享受主體、申請條件、申報時點、申報方式、辦理材料、政策依據等內容。
在吸引和培育人才優惠方面
《指引》整理了
大灣區多項個稅優惠政策的申報指引
各項稅惠政策如何申報?
哪些人可以申報?
什么時候申報?
申報時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起來看
粵港澳大灣區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優惠內容】
廣東省、深圳市按內地與香港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含港、澳、臺,下同)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給予補貼,該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認定和補貼辦法,按照廣東省、深圳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政策適用范圍包括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和肇慶市等大灣區珠三角九市。
【享受主體】大灣區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
【申請條件】
(1)申報人身份條件:申報人應當符合以下身份條件之一:
①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以永久性港澳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為準;
②取得香港入境計劃(優才、專業人士及企業家)的香港居民(不包括受養人),以香港居民身份證、內地居民身份證和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相關入境證件為準;
③臺灣地區居民,以《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為準;
④外國國籍人士,以護照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為準;
⑤取得國外長期居留權的回國留學人員,以中國護照、內地居民身份證、國外長期或永久居留憑證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必要時,需提供住在國中國使領館出具的長期或永久居留權公證書、認證書或住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公證書和住在國居留記錄作為補充文件;
⑥海外華僑,以中國護照、內地居民身份證、國外居留憑證和出入境記錄為準,必要時,需提供住在國中國使領館出具的居留權公證書、認證書或住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公證書和住在國居留記錄作為補充文件。
(2)申報人工作條件:
①申報人在深圳市工作,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一是與深圳市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聘用)合同;二是由境外雇主派遣,境外雇主與深圳市接收單位簽訂了派遣合同;三是提供獨立個人勞務,并與深圳市納稅單位簽訂了勞務合同。
②申報人申請享受境外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的納稅年度在深圳市工作天數累計滿90天。
③申報人工作單位發生變更的,且申請享受境外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的納稅年度在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工作天數滿90天的,可通過該單位申報,該單位應予以配合。
(3)申報人資格條件:
①境外高端人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在深圳市科技創新、重點發展產業或哲學社會科學領域工作的人才:一是國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二是國家、省、市認定的境外高層次人才;三是持有廣東省“人才優粵卡”的人才;四是持有深圳市“鵬城優才卡”的人才;五是持有A類《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的人才(以“平均工資收入不低于深圳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收入6倍”認定標準申請取得A類《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的除外);六是持有《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廣東省外籍高層次人才確認函》或《廣東省港澳臺高層次人才確認函》的人才。
②境外緊缺人才。在深圳市科技創新、重點發展產業和哲學社會科學領域工作的境外科研人才、技術技能骨干和高級管理人才。
(4) 申報人納稅條件:
①在深圳市依法納稅,且在深圳市已納稅額大于測算稅額。
②須授權同意受理機關向稅務部門查詢納稅信息。
(5)申報人其他條件:
①遵守法律法規、科研倫理和科研誠信。至受理機關受理之日,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一是近5年內存在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記錄,虛報、冒領、騙取、挪用財政資金記錄,違反科研倫理、科研誠信等不誠信行為記錄,或對申報單位上述行為記錄負有直接或主要責任的;二是在境內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明確結論的;三是有正在執行、未解除、未整改完畢的行政處罰記錄,或對申報單位上述行為記錄負有直接或主要責任的;四是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對申報單位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負有直接或主要責任的。
②申報人申請享受境外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的納稅年度未享受以下人才優惠政策規定的獎勵或補貼之一:一是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二是深圳市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三是“鵬城孔雀計劃”特聘崗位獎勵;四是深圳市其他性質相似的人才獎勵或補貼。
【申報時點】集中申報
【申報方式】自行申報
【辦理材料】
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認定材料:(以廣州市為例)
1.廣州市關于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個人申請表。
2.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證件(具體身份證明詳見填報須知)。
3.申請人人才資質證明。
4.申請人納稅年度內在廣州市累計工作達90天的證明材料。
5.申請個稅優惠補貼承諾書。
6.申請人銀行賬戶資料。
7.入選人才工程獎勵證明文件。
8.授權委托書(具體材料須知可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查詢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內容)。
非居民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申報資料:
1.《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
2.《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報告表》。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優惠內容】
對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工作的境內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對享受優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實行清單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粵澳雙方研究提出,提請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審定。
【享受主體】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工作的境內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
【申請條件】
按照清單管理辦法列入人才清單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須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法律法規、依法誠信納稅。
2.從事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鼓勵類產業目錄》所列產業領域,或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公共管理和服務領域。
3.在合作區實際工作,與在合作區實質性運營的企業或機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聘用協議、服務合同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實質性運營條件參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2〕19號)有關規定執行,具體由合作區執委會進一步細化落實。
4.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合作區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6個月(含)以上(須包含本年度12月當月且不存在躉交、兩地繳納社會保險等情形),享受豁免繳納內地社會保險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無法繳納社會保險的境內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等除外。
【申報時點】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
【申報方式】個人自行申報
【辦理材料】
以2021年度、2022年度為例,所需材料包括:
1.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護照等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2.退(抵)稅費申請表。
3.本人在中國內地開設并已激活的I類銀行結算賬戶(即全功能賬戶)復印件。
符合條件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需向合作區人才工作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人才和用人單位須對登記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等作出守信承諾。
廣州南沙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優惠內容】
對在廣州南沙工作的香港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征;對在廣州南沙工作的澳門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澳門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征。政策的實施范圍是《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 全面合作總體方案》規劃的廣州市南沙區全域。
【享受主體】在廣州南沙工作的香港、澳門居民
【申請條件】
1.身份條件:納稅人具有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
2.工作條件:港澳居民納稅年度內在廣州南沙注冊的實質性運營企業或其他機構任職、受雇,或在廣州南沙提供獨立個人勞務,或在廣州南沙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并在廣州南沙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3.誠信條件:港澳居民遵守法律法規,在享受優惠政策前三年內,沒有稅收違法記錄。
【申報時點】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
【申報方式】個人自行申報
【辦理材料】
1.港澳居民誠信條件的承諾書。
2.有效的港澳居民身份證件:
(1)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發的香港居民身份證(香港居民適用);
(2)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發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澳門居民適用);
(3)由內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港澳通行證。
3.港澳居民在廣州南沙工作的有關材料:
(1)在廣州南沙注冊的實質性運營企業或其他機構任職、受雇的,應當提供與任職、受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等材料;
(2)在廣州南沙提供獨立個人勞務的,應當提供勞務合同等材料;
(3)在廣州南沙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提供在廣州南沙投資的投資協議等材料。
4.港澳居民入選廣州市南沙區區級以上政府或政府工作部門、直屬機構人才工程或人才項目獲得人才補貼的,應當提供補貼相關材料。
5.港澳居民參照香港、澳門稅法測算應納稅額涉及的減免項目和扣除項目等相關材料。
6.港澳居民本人在中國內地開設并已激活的I類銀行結算賬戶(即全功能賬戶)等資料。
7.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下同)代為辦理的,或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的,均需要提供授權委托資料。
以上合同、協議或證件等具備時效性的材料均需在享受優惠所屬期內有效。港澳居民應留存備查相關辦理資料,自年度匯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線下辦理應提供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線上辦理應上傳彩色電子件。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澳門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優惠內容】
對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工作的澳門居民,其個人所得稅負超過澳門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征。政策所稱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是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規劃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范圍。
【享受主體】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工作的澳門居民
【申請條件】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
【申報時點】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
【申報方式】個人自行申報
【辦理材料】
以2022年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澳門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申報指南為例:
1.身份相關材料:(1)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發的澳門居民身份證;(2)由內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港澳通行證;(3)其他材料,如享受殘疾人士稅務優惠的,需提供殘疾證明材料。
2.工作材料:(1)在合作區任職或受雇的,應當提供與任職受雇單位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等勞動關系證明材料;(2)在合作區內提供獨立個人勞務的,應當提供相應合同證明材料;(3)在合作區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提供對合作區被投資單位的投資協議。
以上合同、協議或證明等具備時效性的材料均需在享受優惠期間內有效。從合作區兩處以上工作取得收入的,應提供所有相關的工作材料。
3.其他資料:(1)澳門居民參照澳門稅制測算所涉及的減免項目和扣除項目等相關材料;(2)澳門居民本人在中國內地開設并已激活的I類銀行結算賬戶(即全功能賬戶)等資料。
線下辦理應提供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線上辦理應上傳與原件一致的彩色電子件。
此外,為便利納稅人對照適用,《指引》附有相關稅費優惠政策矩陣表,為納稅人提供菜單式和一站式服務,推動稅費優惠政策應享盡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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